问题 | 酒驾轻微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酒驾及其微观程度上的肇事与逃逸,无疑都是极其严重且违反法规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制定的相关条款规定:若由于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虽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定罪量刑范畴,但选择逃离现场者,需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相应的行政惩罚,包括罚款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以及可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惩罚。 尤其当该肇事逃逸事件涉及到酒驾时,相关法律处罚的强度势必会更加严格。 这样的行为不仅部分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尤其是酒精含量若超出一定界限,甚至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完善的危险驾驶罪条例。 更糟糕的是,肇事逃逸的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其违法性质。 因此,执法机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权衡事故所带来的损害后果、逃逸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决定具体的处罚力度。 倘若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那么当事人还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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