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酒驾车构成共同犯罪的常见情况可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明知道他人已经饮酒过量以至于可能影响到安全驾驶能力时,仍然向对方提供车辆供其进行驾驶,这样就构成了间接正犯; 二是对于那些明显知道将要驾车的人处于醉酒状态,但却没有加以阻止,反而继续劝酒甚至采取威胁手段强迫对方驾车,这也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 三是当车辆所有者明明知道借车人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但还是将车辆借给对方使用,这种情况同样构成共同犯罪; 四是如果单位的管理层、机动车所有者或者机动车承包人指使、命令他人违反交通规则进行驾驶,并最终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这些人都应当被视为共同犯罪的参与者。 总而言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的犯罪意图以及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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