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同车人共犯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要判断驾驶者涉嫌危险驾驶罪时同车人员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需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首先,必须明确得知驾驶者正处于因饮酒过量而失去驾驶资格的状态;
其次,同车人员仍应教唆、怂恿驾驶者强行驾车,或者实质性的协助其完成违法行为。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同车人员强迫已经喝得大醉的驾驶者继续行车,或者在驾驶途中为其提供详细的导航指导和车辆指挥服务等等。 当同车人员提供直接的支持和引导以推动危险驾驶行为时,即可被视为共同参与了行为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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