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追尾别人是不是全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一般情况而言,如果饮酒后驾车导致了追尾他人事故发生,通常情况下会被认为是全责方。
这是由于酒驾行为本身便属于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它将对驾驶员的反应速度以及判断力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此类状况之下,酒驾方不仅需要对因追尾事故所引发的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将会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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