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致人一级轻伤法院怎么判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因醉驾行为致使他人遭受一级轻伤的刑事案件中,裁决结果必然经由诸多因素的全面衡量与权衡后产生。
基本原则在于,醉酒驾车的行为已然触犯了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形者,将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款即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若醉驾行为还造成他人轻伤,则可能面临以危险驾驶罪及交通肇事罪双重指控,或仅以交通肇事罪论处的法律后果。 在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对受害人的赔偿意愿以及是否有自首等情节。 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并获得其谅解,且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那么其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 然而,若犯罪情节严重,且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那么其可能会受到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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