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重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危险驾驶罪,其加重情节所导致的从重处罚程度差异较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而言,从重处罚意味着在法律规定的刑罚档次中,对某一犯罪者给予相对较为严厉的惩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处以拘役,并处以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应按照该条款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若存在从重处罚的情节,例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逃避检查、曾因危险驾驶受过行政处罚等,法院将会全面权衡各方面因素,适度提升量刑幅度,但仍然需要在拘役并处罚金的范围内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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