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执行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又称汽车鲁莽驾驶罪,是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以驾车超速、追逐竞赛、酗酒驾驶等方式进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并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情形:第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第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第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时,即可被判定为醉酒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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