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其特定含义是通过在地面之上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如汽车或摩托车等,并触犯了以下四种情况之中任意一项以上者,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第一,以非常危险的方式驾驶机动车,无论是在车辆行驶的速度方面还是次数上都制造出了极端之情形; 具体体现在驾车人员的血液中酒精浓度数值已超出标准范围,达到了明显的80毫克每100毫升这一上限,同时还伴随着各类危险性极高的操作,以至于严重威胁到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 这里所说的醉酒不仅仅单指个人主观意愿上的判断,而是通过实验室出具的血样检测报告来予以证明。 第三,从事于校车服务行业以及服务于乘客运输的相关工作,其在运营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坐人数,或者超过国家法定的最高限速进行行驶。 第四,违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擅自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实际性的危害和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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