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上别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上与他人车辆进行恶意别车,未必都会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除了上述所提及的情节较为轻微者外,危险驾驶罪还包括了诸多方面,比如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期间出现严重超载或超速现象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等。 若单纯地将别车行为定义为路上别车,并且其行为恶劣,例如频繁发生别车行为、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别车致使行车风险明显加大等,便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但是,如果别车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且并未引起严重后果的话,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可能仅仅被当作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对待,面临着诸如罚款、扣分之类的行政处罚。 另外,确定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全面而系统地考量诸如别车的具体行为方式、次数、行驶道路的环境及状况、可能带来的危险程度及实际是否已产生损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总的来说,对于路上别车行为的法律性质如何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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