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倘若醉酒驾车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最终导致四名无辜生命丧失,这种情况无疑属于“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直接或间接致使他人丧生”的严酷状况。
鉴于此种惨痛情况导致多人失去生存权利,而且肇事者又是在醉驾这样极端不负责任、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下所为,足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其他极为恶劣之情节”。
据此,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一旦涉及醉驾致四人死亡的交通案件,肇事者必将以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有可能面临三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然,若经法庭审判确认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曾实施过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那么其将有可能承受更为严厉的刑罚制裁,有可能被判处长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