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顶格处罚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指出,酒后驾车乃是危险驾驶罪的一类犯罪行为。
据此条款明文规定,倘若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者,存在着严重的醉酒驾驶行为,那么将面临着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否曾有过犯罪记录、事故所造成的影响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等。 若被告人系初次触犯相关法律且其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则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最终的刑罚裁量权仍归于法院,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然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醉驾行为的最严厉处罚往往意味着法院可能会依照法定最高刑罚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即拘役与罚金并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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