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要判三个月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法条,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会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某人因醉驾而被判处为期三个月的拘役,这往往表明法院已对所有相关事实及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认定其行为符合上述法条中所定义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范畴。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当事人期望减轻刑责或规避拘役,可尝试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更为宽大的判决。 然而,任何上诉均须遵循法律规定并提交新的证据,不得仅凭主观意愿便试图推翻原有判决。 若当事人自感自身情况特殊,抑或是掌握有足以影响判决结果的新证据,则可在一审判决作出之后的法定时限内依法提起上诉。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寻求辩护律师的协助,以便深入了解自身权益与责任,并在庭审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或许会建议当事人与公诉方展开协商,达成认罪协议以争取较为轻微的刑罚,但此举需得到双方共同认可,且最终仍需由法院裁定是否采纳此类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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