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主要涉及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的不当行为,包括追逐竞驶情节严重者、以及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相关法规,我们得知共同犯罪是指至少两人以上共同谋划并实际实施了故意犯罪的行为。至于危险驾驶罪是否可以归类为共同犯罪的问题,这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若多位人员共同故意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如多人共同参与追逐竞驶或共同醉酒驾驶,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在此种情形下,他们将按照各自所犯下的罪行情节及责任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多位人员由于疏忽大意而导致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比如多人在共同饮酒之后驾车,但并无共同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的故意,那么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不能视为共同犯罪。因此,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需要深入剖析案件中的各个行为人是否具有共同故意,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满足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若存在共同故意且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反之,若不存在共同故意,则无法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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