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电瓶车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者以及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无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者行人存在过失行为,则应当由机动车一方为该起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但如经证实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确实存在过失行为,应依据其过失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驾驶者一方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失行为,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倘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驾驶者一方可免除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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