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单纯的超速行驶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无法直接被视为是危险驾驶罪。然而,此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一些能够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情境和情况,如:在道路上进行竞技性开车比赛活动(俗称“飙车”);驾驶员在酒精作用后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客运服务的车辆在运营期间出现严重超载或超速现象;以及在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等等。虽然超速行驶有可能会引发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例如交通肇事罪,但是,单一的超速行为并未完全满足危险驾驶罪的所有构成要素。因此,仅仅凭借超速行驶这一行为本身,尚不足以将其判定为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