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刑事责任都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严格的刑法规定,对于涉嫌无视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应当被判处拘役作为刑事惩罚,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
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行为更会受到法律的严重制裁。 当醉酒驾驶机动车者造成了交通事故,并需要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时,或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逸,但还未曾构成其他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此外,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每100毫升200毫克这个标准; 或者是在诸如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段这类交通事故频发的场所驾车; 以及驾驶了属于载客经营车辆类型的机动车; 又或者存在严重的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行为,甚至是没有资格驾驶机动车,或者是故意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证这些严重违反道路安全法规的行为; 甚至当肇事者为避免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或者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过程中拒绝配合,甚至阻碍其检查; 或者是曾经因为之前的醉酒驾驶行为而接受过行政处罚或是实施过刑事追责; 最后,如果已经出现过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这样的前科记录; 所有以上列举的情节都会增加对有关刑事被告人的刑罚力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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