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与醉酒驾车的处罚规定有何区别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酗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被暂时扣押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面临数额为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若因为酗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且被处罚过一次,然后又进行了同样行为的,将会受到累计十天以内的拘留以及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同时还将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 反之,如果是在醉酒状态下行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则该驾驶人员将被交管部门强制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对其实施刑事处分; 在此之后的五年之内,不得允许该驾驶员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