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立功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罪名触犯的首要法益为社会公共安全,其具体行为体现为在道路之上酗酒驾驶机动车辆或以驾驶之机动车互相竞争疾驰,其恶劣程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此条刑法所规定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所有一般性的犯罪主体,而在实际案例中,主要涉及到的犯罪者则是各类机动车驾驶员。从主观层面来看,此类犯罪行为的实施者通常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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