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立案调查:
首先是追逐竞技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是驾驶员酗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现象; 再者,无论是从事校车业务还是提供旅客运输服务,如果出现严重超过额定乘坐人员载客或规定车速上限行驶的情况,皆应受到严厉制裁; 最后是任何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而进行的运输活动,尤其是威胁到公共安全的危险品运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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