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六个月后取证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因饮酒驾驶而遭受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处罚之后,便可前往交通管理局申请恢复。
值得注意的是,暂扣天数与考试日期无需关联,但驾驶证必须在六个自然月以后才能进行领取。 在暂扣期间,驾驶员有义务于被扣押驾驶证之日起15日内,前往车辆管理所参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以及法规知识方面的系统性学习,同时须重新参与科目一(理论考试)的考核。 如能顺利通过考试,则前期累积的记分将会被清零。 如此条件下,待驾驶证核发期满六个月后,驾驶员方可赴车管所领取所丢失或暂扣的驾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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