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醉驾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第二次醉酒驾驶者,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采取措施直至其清醒过来,吊销其机动车辆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该驾驶员均不可再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对第二次酒驾行为置之不理,将引发如下严重后果: 在罚款到期之后,每日需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额外追加罚款。 同时,您还面临着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第二次酒驾所涉及的法律惩罚属于一种短期刑罚,通常会被处以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以人民币一千元到二千元不等的现金处罚,同时吊销其机动车辆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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