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吹126血液一般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由于饮酒过量而引起驾驶证被吊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倘若血液内的酒精浓度超过了80毫克每100毫升,那么就可判定为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行进行处罚。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具体应根据以下几种令人发指的情节来加重刑罚力度: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期间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并且承担事故中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甚至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如果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200毫克每100毫升; (三)在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快速路等高危区域驾车;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 (五)存在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行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恶劣行径; (六)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合法检查,或者明知故犯地阻止、妨碍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工作,但还未形成其他犯罪的事件; (七)对于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遭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人; (八)其他可能导致从重处罚的各种情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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