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酒精含量值
4.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
阈值
(mg/100mL)
饮酒后驾车
≥20,
醉酒后驾车
≥8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