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他主责我次责,赔偿如何计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如果被判定为主负责任的一方是对方,而您方负担次要责任,那么就需要明确责任的具体比例了。
假设整个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为人民币1万元整,其中对方须承担80%的经济责任,也就是总共需要支付8000元; 而您方则需承担剩下的20%,即人民币2000元。 至于赔付款项,原则上将由双方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若赔款总额超出了各保险公司的最高限额,超出部分仍然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尊重且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我们应根据每位当事人在事故中所实施的行为及其对事件本身的影响程度及过失的严重性来判断并分别赋予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认定。 除了这些,在某些情况下,同一辆车上同时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简称为“商业三者险”),那么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如果当事人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来最终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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