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撞人判同责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电动汽车与人类之间发生碰撞事故,并被判定为同等责任情况下,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及电动汽车作为同等责任方,应依据各自过错程度来划分相应的责任比例。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内,向受害人提供赔偿,而对于赔偿金额不足的部分,则由双方按照过错比例进行分摊。 就此案件而言,由于双方均负有同等责任,其责任比例可能会各占总责任的50%。 因此,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首先将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而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则由机动车所有者以及电动汽车驾驶者分别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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