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垫付费用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详细说明:
通常情况下,我们需先行支付相关费用以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之后保险公司才会将赔付款项转回至个人账户。 例如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承诺会在一周左右完成整个理赔程序。 保险理赔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事故的肇事驾驶员(被保险人)需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认真填写并签署《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其次,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确保向保险公司提供正确的遭受损坏的汽车位置信息,便于进行进一步的车检与定损工作; 最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处理事故时,应对财损的赔偿所需要的凭据、单据等进行妥善保管与归档,为后续的申请保险理赔做好充分准备。 具体的理赔材料如下: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4)赔款收据;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证明; (6)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灾情新闻报道剪辑;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8)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9)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10)车辆维修、施救费用发票; (11)车辆受损照片; (12)财损清单; (13)财损维修、施救费用发票; (14)财损照片。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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