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有法律支持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明文规定,存在如下特殊情况的交通事故案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首先,肇事车辆碰撞到自家人员的情形,被排除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畴之外。 这主要是因为第三者责任险仅针对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进行赔偿。 在此种情况下,无论如何划分,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都不会被视作“第三者”。 其次,即使收费停车场提供了停车场地和相关服务,车主如果在其中丢失车辆,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偿。 对于此类状况,保险公司通常会以停车场具有保管车辆责任为由,主张由于其管理不当而导致的车辆损失应由其负责赔偿。 最后,车内物品即便丢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给予理赔。 据相关领域专家分析表示,依据现行保险产品的保险范围规定来看,盗抢险所覆盖的赔偿范畴仅限于车辆本体而非车内物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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