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营费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营业收入的损失并不被列入交强险的理赔范畴之内。这主要是由于交强险所设定的保险责任仅仅涵盖了直接的财产损失,至于那些间接性的财产损失,则并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我们要明确的是,所谓的营业收入损失实际上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得肇事车辆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从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从本质上来讲,它无疑属于一种间接性的财产损失。因此,依据法律规定,此部分的损失不应被纳入到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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