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我国境内实行了统一的责任限额制度。
此项责任限额共分为四个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作为事故责任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等。 具体细则如下: 一、对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责任情况的赔偿限额设定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为人民币18万元整;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规定额为人民币1.8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规定额为人民币2千元。 二、若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承担任何责任,进行赔偿时的标准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固定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固定金额为人民币18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设定为人民币1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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