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时商业保险是否负责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一交通肇事案件满足相应的理赔条件,逃逸行为并不会影响商业保险的赔偿权利。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中之一出现,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或者仅需承担可怜的次要责任: 若产生的损失系受害者故意造成,则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 倘若驾驶人在出险时未能获得有效的驾驶资格或者处于酒后驾驶状态,保险公司也将拒绝对此进行理赔; 当被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抢劫过程中发生肇事事件,保险公司也无需对此负责; 如果肇事行为是被保险人员故意安排或制造的,那么保险公司同样可以断然决绝地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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