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城镇赔偿金额 |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对城市区域所涉及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是依据被保险人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其经常性居住地进行判断和遵循的。 
当需要确认赔偿权益人真实身份时,我们会坚持户籍制度为主导原则,而经常居住地则是作为特殊情况加以考虑。 举例来说,若被保险人的户口属于各个城镇社区以及尚未完工但已经纳入到城市规划区的村庄等地方,那么这位被保险人都将视作城市居民。 即便被保险人为农村居民,若有充足的证据证实其在发生交通事故前的工作单位或者实际居住时间已经满了一年,而且这些场所都位于城镇社区以及没有建成但是已经纳入到城市规划区的村庄中,此时也应该将他们视为城市居民,并且在计算赔偿金额时,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来进行处理,以达到所谓的"同城待遇"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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