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损坏财物应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保险公司将会在保险责任的额度范围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但是,如果实际金额超出了该限制,对于未能完全抵偿的剩余部分,则需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由相关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对于机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额度范围内向受害者支付赔款; 如仍然存在不足弥补的差额,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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