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人伤赔付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强险”这一制度旨在确保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偿。
其基本原则在于,只要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存在责任,医疗费用方面便会根据实际支出的金额进行足额支付,且赔偿限额高达人民币1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赔付标准并不受到双方事故责任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事故中的责任归属如何,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保险公司都会在所承保的范围之内,按照既定的标准予以赔付。 但如果赔付款项仍无法填补损失,则双方应依据事故判定结果确立各自应承担的比例,并由相关法律机构进行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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