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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是保险公司的托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一般的操作方式是当事故发生后,车辆所有者需先向本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且在此之后的48小时之内必须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其次,保险公司在接收到出险报案信息后,应立即派遣本公司的理赔专员或者委托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以及海外代理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详细了解事故的具体过程及涉及的损失状况,并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以及损失情况等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确定该事故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如有需要,还可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再次,在完成了事故现场的勘查和检验工作之后,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便需要对本次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进行估价。若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持有异议,那么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质疑,同时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进行估价。只有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就损失估计达成共识之后,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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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3: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