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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尾后车保险公司赔偿不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追尾事故的责任主要源于肇事方,即后车驾驶人员。因此,两辆车子的维修费用将全权由后方车辆所购买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至于受到追尾撞击的那部车辆,则只有交强险中所包含的无责赔偿中所规定的权益可用。这种无责赔偿,是由撞尾者购买的保险公司替代其负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然而,座位险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因车辆座位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并提供相应的赔偿保障。依照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法律条款,当追尾事故发生之时,无论是前方车辆本身是否存在其它问题,一旦存在车辆追尾行为,便可判定为后方车辆负有全部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后方车辆首先需要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接受保险公司对前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以及损失评估,然后依据固定的评估结果支付前车所需的修理费用。除此之外,后方车辆还需向前方车辆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这项补偿金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在所有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后,后方车辆同样需要自行修复受损部位,保险公司将会再次进行损失评估,随后才会对后方车辆的修复费用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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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2: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