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赔保险先赔钱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交通事故且责任方为全责却不予赔偿时,您可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首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乃是处理本次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同时亦为当事人就相关民事损害赔偿事宜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时提交的关键证明文件; 其次,您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侵权方外,还需将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作为被告列入诉讼请求名单之中,保险公司将根据其所承保的相应责任范围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倘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则由侵权方继续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再者,关于诉讼费用的支付问题,通常由原告预先垫付,待案件审理终结后,您可在起诉状中提出要求被告承担此项费用的主张,如若胜诉,法院将会依法作出判决,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即便被告未出庭应诉,也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