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报废了保险公司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机动车不幸报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有责任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对该车辆的财产损失提供赔偿。具体而言,若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毁或无法修复至原状,当事人有权向侵权责任人提出要求赔偿与其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所购车辆价值相当的重置费用,此种诉求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因此,车主需要进行合理的理赔操作。针对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受损车辆,保险公司通常推行“以修为主”的理赔原则。若车辆尚未达到报废标准,则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于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
然而,若车辆损伤程度已达到报废标准,即评估车辆的维修费用等于甚至超过其实际价值时,保险公司便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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