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中,当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相应的赔偿限额规定如下:
①关于人身伤亡和残疾方面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 ②对于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 ③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则设定为人民币2千元。 然而,倘若被保险人不负有责任,那么其承受的赔偿限额应依照以下标准予以确定: ①关于人身伤亡和残疾方面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 ②对于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千元; ③至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则设定为人民币1百元。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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