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定损保险公司说不赔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之后,参照车辆损失赔偿的依据便是汽车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合同的双方都有权就赔偿金额和损失事项展开充分的讨论与协商。如果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审理此案的法院将会根据掌握的相关证据,并结合法律原则和行业规范等合理因素予以公正而客观的裁决。
此外,法院还有权委托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第三方的中立核实,这种方式实质上就是司法鉴定。经过鉴定得出的结果具备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最终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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