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牌保险不理赔吗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意外事件之中,如若车辆的车牌遭到损毁,但已成功为该车辆投保了车辆损失险,那么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这种情形是完全可以得到赔偿的。
然而,车牌损坏本身并不包含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理赔项目之内,理所当然地被归类于车辆损失险的范畴进行探讨和审议。因此,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理赔款额,关键在于车主是否已经成功购买了车辆损失险这一重要的保险产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自燃;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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