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断保险赔不赔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车损车损险之理赔额度的确认:
依据投保当时所确立的保险金额选择方式的差异,车损险的理赔数额会呈现出不同的核算方式。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简称“太平洋”)为例,一旦出现合同中所列明的车辆损失事件,其汽车损害保险的赔偿计算大致可如下述进行: 根据太平洋车险之条款约定,若保险汽车不幸发生了道路交通意外事故,保险人将会依照驾驶员在该交通事故中所负担的事故责任比例,相应地承担起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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