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公车致人死亡由谁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公用车辆造成他人伤亡的民事赔偿责任归属问题,需要依照特定场景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在驾驶员进行职务活动期间产生的交通事故,通常会首先由其所在的公共车辆运营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事宜。 然而,若驾驶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引发事故,则在单位完成赔偿之后,有权向该名驾驶员进行追偿。 倘若事故系由车辆自身的机械故障等非人为因素所导致,那么可能还需考虑到车辆制造商、维修商等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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