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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赔不赔折旧费误工费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折旧,我们需理解一点,这个词实际上指的是,当设备投入使用后,由于设备自身的物理磨损,设备价值会随着时间逐渐减少,这种损耗通过折算成使用效益中的价值来抵销。
然而,由于交通事故对新车造成损失,修复后泛起的心理阴影与折旧并非同一概念。
简单来说,新车遭受撞击后,车主内心难免感到不适,但这并不意味着车辆的使用价值在修复后有所下降。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将受损车辆出售,其预期销售价格确实会受到影响,这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无论怎样,这都不能等同于折旧的概念。
其次,关于修车期间的误工费用问题,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但是,误工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费用,而非仅仅是一个概念性的费用。
例如,假设一辆出租车遭遇碰撞需要维修两天,导致车主在此期间无法正常运营,那么车主有权向肇事方提出误工损失的赔偿请求。
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并非由车主随意决定,通常情况下,城市都会设定一个相对统一的赔偿标准。
对于那些因为车辆维修而无法使用私家车,需要搭乘出租车或者公交车出行的车主,他们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出租车票或者公交车票进行报销;
至于货车司机,他们可以按照无法运输货物而实际产生的租车费用进行报销。
最后,关于事故车修理的付款方式,究竟是由车主先行垫付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还是由肇事方直接支付给修理厂,法律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在实践操作中,一般而言,如果肇事方负全部责任,他们往往会选择直接支付修理费用,然后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当然,如果肇事方拒绝这样做,无疑会让人非常恼火,这时或许可以适当运用“敲诈”策略,逼迫对方就范。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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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