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相关损害赔偿案件时,我们通常会从诸多层面加以考虑与衡量。
首当其冲的自然便是对于人身遭受伤害的赔偿事宜,这其中涵盖了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补偿以及残疾赔偿金等等各项开支。 关于医疗费用,则需依据实际产生的医疗收费单据来进行计算; 而有关护理费用,则需要依据护理人员拥有的薪资水平及护理人数,再结合护理期间来予以确定; 至于误工补偿,则要根据受害者因事故所导致的误工时间长短及其收入状况来进行合理评估。 至于残疾赔偿金部分,则需要根据受害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 然而,若受害者年龄已达60周岁以上,那么每增加1岁便应相应地减少1年的赔偿年限; 而如果受害者年龄达到75周岁以上,那么其赔偿年限将被限定为5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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