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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致儿童死亡如何赔偿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致儿童身故的赔偿项目及金额的探讨,需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评估。
在正规流程中,我们需要对以下十个索赔项目进行逐项审核与确认: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医疗费用,主要指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产生的医药费、治疗费以及护理费,这部分费用的核定通常可以依据该地治疗医院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以及支付费用的单据或者病历以及处方进行。
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聘请具有权威性的法医对此进行更为准确的鉴定。
其次,我们要重点讨论的是误工费方面的问题,这个项目主要涉及到受害者的实际损失程度及其康复进度,同时还要参照法医给出的鉴定结果,或者从治疗医院证明中进行认定。
再者,还有诸如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住宿费等等的相关开销也同样值得我们重视。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受害方的心理健康,因此我们提供了抚慰金作为经济上的补偿,是为了弥补侵害行为给他们带来的肉体痛苦,以及可能引发的身体残疾甚至死亡,同时也有助于缓解他们或其亲人程度不等的精神痛苦。
当然,在这些基础上,我们还不能忘记残疾赔偿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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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9: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