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样要通行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事故中,垫付方应承担交通费用的责任,其中不仅涵盖车辆维修所产生的开支,还包含受害者就医过程中所消耗的交通成本。当受害者因该类事故而受到人身损害时,其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 2)误工损失; 3)护理费用; 4)交通费用; 5)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贴费用; 7)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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