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一般能赔多少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之机动车辆的法定赔偿额度如下:
1.人员伤亡及康复赔偿额度: 最高限制为11万元。 2.医疗费用赔付额度: 最高限制为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额度: 最高限制为2千元。 (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之机动车辆的法定赔偿额度如下: 1.人员伤亡及康复赔偿额度: 最高限制为1.1万元。 2.医疗费用赔付额度: 最高限制为1千元。 3.财产损失赔偿额度: 最高限制为1百元。 关于医药费用方面,若确有医疗救治等相关费用产生,则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进行确认; 对于必然会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凭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来予以认定。 此外,对于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死者家属为处理交通事故而需要的交通费、误工费以及住宿费等,也可以向责任人提出索赔要求,然而这种索赔要求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进行合理分配,且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至于交通费部分,则应当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须的费用进行计算,并以收据作为支付凭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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