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相关的赔偿事宜时,损失程度的考量因素主要有三点:
首先是人身损害的程度; 其次是是否涉及第三方责任; 最后是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民事法律法规的原则,解决此类问题的主要方式是保险理赔和经济补偿。 对于因伤害而产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诊察费用及检查费用等等)、评估付费(如伤残鉴定等)、访客照护费用(如陪护人员的相关付给费用)以及误工费等款项,施害方需依照被侵害人医疗需求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当事故造成受害者肢体残障或功能丧失时,除上述所列费用外,施害方还应承担被害人的辅助器具购置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若不幸致人死亡,不仅需赔偿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同时还要额外支付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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