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要是交通事故都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车祸相关事宜时,您有权向责任方提出索求精神损失费的申请。
然而,需要清楚明白的是,在现行交通事故赔付标准中并未明确规定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 然而,若您在此次意外事故中所遭受的伤害给精神层面带来了显著的影响与困扰,那么您的确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至于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人需向受害者支付的费用范围和种类,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停职期间的工资津贴、护理人员或家属的薪酬、交通出行费用、住宿开支、为住院患者提供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品等。 对于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数额,我们建议应以多个因素作为参考依据,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当地的可支配收入水平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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