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撞到人前期医药费谁垫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汽车发生碰撞事件并导致他人受伤时,涉及到的医药费垫付方面有如下几点要注意:
首先是受害方自己筹钱垫付: 在此过程中他们需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花费的凭证以及证明材料,以便后续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 其次,肇事方可能愿意先行垫付: 虽然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他们必须这样做,然而实际上大多数的肇事者都会出于仁义之心,自愿支付必要的急救及医疗费用。 再次,保险公司可以对医药费进行垫付: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的要求,一旦接获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通知,保险公司就有权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所需的抢救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付上限为人民币1.8万元,因此保险公司在此限额范围内的垫付款最大值为人民币1.8万元。 若估计医疗费用将超出此界限,同时又存在被保险人的过错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支付部分垫付款。 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医药费垫付问题: 即责任方支付医务费用,或者受害方预先垫付费用再由责任人予以相应补偿。 总的来说,汽车撞击造成人受伤的医疗费用垫付的责任方有可能是受害方、肇事方或保险公司,或者经双方协商决定。 在实践中,为了让伤者尽快治疗,很多肇事者都愿意先垫付相当金额的费用,比如就是抢救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